《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除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吴江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 “中国吴江”政府门户网站 (www. zgw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本单位部门网站(www.wjwater.com)“政务公开”专栏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和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内容。
为方便市民查询及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索引号按下列标准编排,使每一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取得一个索引号。 此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四个部分共17位字符组成,每个部分之间用“-”隔开。
1、 地区及部门编号:由5位字符组成。其中第一位E为苏州市别编号,第二位F代表吴江市编号,后三位271为本单位的部门编号。
2、类别号:由5位字符组成,按信息分类的结构层次编写,第一位为一级类目编号,用大写拼音字母A,B,C,D,E,Z分别表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和其他;第二、三位为二级类目编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第四、五位为三级类目编号,也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未设置二级或三级类目为“00”。具体见下表:
机构概况(A)
(1)机构主要职能—A0100
(2)机构领导及分工—A0200
(3)内设机构及职能—A0300
(4)直属单位—A0400
政策法规(B)
(1)法律—B0100
(2)法规
①行政法规—B0201
②地方性法规—B0202
(3)规章
①国务院部门规章—B0301
②省政府规章—B0302
③较大市政府规章—B0303
(4)规范性文件
①政府规范性文件—B0401
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B0402
规划计划(C)
(1)中、长期规划—C0100
(2)阶段性规划、计划—C0200
(3)年度工作计划—C0300
业务工作(D)
(1)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D0100
(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D0200
(3)工作总结—D0300
行政权力(E)
(1)行政许可—E0100
(2)行政处罚—E0200
(3)行政复议—E0300
(4)行政强制—E0400
(5)行政征收—E0500
(6)其他行政行为—E0600
(7)行政管理类权力—E0700
其他(Z)
各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分类,如:
(1)XXXX—Z0100
…………
3、 年度号:由4位字符组成,标识信息形成的年度。
4、流水号:由三位字符组成,在最低一级类目下,同一信息形成年度内编制的小流水号,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依次编制。
(三)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网址:“中国吴江”政府门户网站 (www. zgwj.gov.cn)或本单位部门网站(www.wjwater.com);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设置政务公开固定栏
2、印发便民手册,设置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吴江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吴江市档案局四楼)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地址:吴江市松陵镇中山南路1979号,联系电话:0512-63016921 63016917,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45 下午 12:45-17:00)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中国吴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单位掌握的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吴江市水利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2-63493278 ,传真号码: 0512-63493280 。通信地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77号世纪大厦18F ,邮政编码: 215200 ,电子邮箱地址: duochou@163.com 。
(三)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中国吴江”政府门户网站(www.zgwj.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依申请公开”栏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吴江”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即可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咨询电话:63493278
(四)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全部公开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二)可以部分公开的,制作《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三)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制作《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五)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制作《非本单位政府信息告知书》,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七)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八)属于主动公开并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吴江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廉政办)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3421006;63414917。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